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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清晨 -- 发布时间:2006/9/21 22:21:38 -- [转帖][会计]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相关问题解答 一、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从2005年开始,财政部对从事会计工作实行“凡进必考”政策,需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非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后到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市、区、县)财政局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办理注册手续。 2004年、2005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凭相关证件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注册地区县财政局或市财政局填涂《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表》及《南京市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卡》,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办理注册登记。如没有工作单位,可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财政局办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哪些科目? 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学生如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也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如果在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报考的可以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者可按规定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会计类专业包括哪些内容? 答: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五、本市范围内单位变更怎么办? 答:会计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单位,可就近到区县财政局或市财政局领取《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加盖新单位公章,再带上新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会计从业资格证及IC卡原件,到原办证的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 六、会计人员发生学历、职称等信息变更怎么办? 答:带上需要变更内容的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及IC卡原件,到原办证财政局办理变更即可。 七、从南京市的单位调到其他市的单位工作如何办理转出? 答:可先就近到本市区县财政局或市财政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然后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IC卡原件和一张软盘(或U盘)到原办证处办理调出,将备份有本人相关资料的软盘或U盘交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八、从南京市以外的工作单位调入南京市的单位工作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答:先到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再就近领取《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填写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然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有关信息资料的软盘或U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到南京市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如没有信息资料软盘或U盘按新领证办理)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遗失如何补办? 答:因遗失、毁损等原因需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IC卡的,可就近到本市区县财政局或市财政局领取并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补办申请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申请补证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及补办申请表到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 十、如何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看出原办证处?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前六位对应不同的办证处,其对应关系如下: 南京市——320100 高新区——320101 玄武区——320102 白下区——320103 秦淮区——320104 建邺区——320105 鼓楼区——320106 下关区——320107 浦口区——320111 栖霞区——320113 雨花区——320114 江宁区——320121 大厂区——320122 六合区——320123 溧水县——320124 高淳县——320125 十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何时年检? 答: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年检,持证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200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方式由财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二、会计从业资格IC卡何时发放? 答:2005年参加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从业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时,应当填涂会计人员补充信息卡,2006年4月初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IC卡。 十三、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分别在何时? 答:我市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18日-4月30日。此外,考虑到2006年会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的实际情况,单独增加了一次补报名时间,即7月16日-30日。考试时间为今年11月5日。 十四、在校学生可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对于会计类应届毕业生有何免考规定? 答:在校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全部科目。但对于今年会计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虑其特殊情况,可以在7月16日至7月30日报名,到时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学历证书报名,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门课程。 十五、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何时可以查询? 答:根据报名须知中的说明,考生从2007年1月1日起可以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jcz.gov.cn 十六、参加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全科合格的考生是否可以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是的,凡今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全科合格者,可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属于非注册的。考生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可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财政局或市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见第1条)。 |
-- 作者:清晨 -- 发布时间:2006/9/21 22:26:29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一、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已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如何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只要同时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时间为第2年的5月份,具体日期以当年财政部、人事部文件确定为准。2006年考试时间为5月20、21日两天。 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何时发放? 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将在4月底发放。 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是什么? 答: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八、南京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法有何特别规定? 答:南京市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考生可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外地调入南京市工作的考生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信息调入本市后,方可在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 九、我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如何发布? 答:每年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事局联合以通告形式在报刊上发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并及时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njcz.gov.cn/)上详细介绍报名条件及报名方法;各区县财政部门也以各种形式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报名信息。 省财政厅考试成绩下发后,我市考生可以通过南京市财政局网站及时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成绩。 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何获得合格证书? 答:1、初级资格: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财政部、人事部统一颁发,考生应妥善保管,随证书发放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应由考生交给单位人事部门存档保管。 十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 答:资格证书若不慎遗失后,考生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将遗失说明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一并报送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由南京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汇总全省信息后上报人事部,证书补办过程大约需要1-2年时间。 十二、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十三、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一般5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2006年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暂未确定,一旦确定将会及时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十四、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时间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
-- 作者:清晨 -- 发布时间:2006/9/21 22:27:17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解答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是不是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应该接受多长时间的继续教育? 答:是的。按照规定,持证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二、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内容是否已定? 答: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目前尚未确定,内容主要以今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主,具体时间和内容一旦确定将会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 三、会计人员怎样参加继续教育? 答: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没有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社会培训单位参加继续教育。 四、省、市和各区县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参加继续教育时有什么不同要求? 答:持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继续教育;持南京市财政局和各区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参加我市组织的继续教育。 |
-- 作者:清晨 -- 发布时间:2006/9/21 22:47:28 -- 代理记账机构的有关问题解答
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符合什么申报条件? 答: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程序? 答:1.提供申办资料; 2.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备者,由财政局受理申报资料,申请人领取、填写代理记账业务许可证申领表(一式二份); 3.财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申办代理记账机构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 7.申请人按以上申报材料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材料目录。 |
-- 作者:清晨 -- 发布时间:2006/9/21 22:48:47 --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问题解答
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共有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这次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的跨越和突破。 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施行范围及时间? 按照财政部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