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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沛县:为残疾人建起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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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为残疾人建起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1/22 14:05: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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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施为飞 本报通讯员 王应举

  春节前夕,沛县精神残疾人李某因宅基地被侵占与邻居陈某发生争吵,后被对方打伤。事发仅20分钟,沛城镇残疾人法律维权岗工作人员孙建锋、龚平安就闻讯赶来了解原委,并查阅宅基地资料,经过一番调解,陈某退出挤占李某的宅基地并赔偿医药费3500元。这是沛县“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贫弱群体提供快捷法律服务的侧影。

  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即残疾人遇到涉法问题不超过半小时徒步行程找到投诉点,不超过半小时完成从求援到受援的法律程序,不超过半小时拿出处理涉法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

  为更好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沛县大力推进“五方参与,三位一体,两点联动”的工作模式。即:由县残联维权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镇残疾人维权工作站、镇司法所、村法律援助维权岗为一体的“五方参与”工作机制;构建以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残联维权中心为核心,镇司法所和镇残疾人维权工作站为纽带,村级法律援助维权岗为依据的“三位一体”维权网络;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残联维权中心共同搭建工作平台,让残疾人等贫弱群体法律援助互通,职能互动的“两点联动”。该工作模式的核心在于打造村级法律援助维权岗,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残疾人的家门口。沛县司法局和沛县残联共同安排4名律师和3名残联干部负责,与镇残疾人维权工作站和司法所一道,为村法律援助工作维权岗进行培训、选拔、指导法律援助人员1560多人,进驻全县18个镇381个行政村(居)。

  3年来,沛县依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妥善解决残疾人涉法问题5820余件,审结涉法案件220多件,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无。残疾人涉法问题不出村、镇解决的占96.8%,其余的也在县残疾人维权中心得到妥善处理,残疾人无一例因涉法问题和案件信访上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被省司法厅、省残联评为“全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示范岗”。

  为足不出户者送法上门服务

  “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必须有制度作保障,建立完整的服务体系。”徐州市司法局局长王铁兵说。沛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法局和牵头部门双方实行两级联动,信息互通,职能互动,共同组织宣传法律知识及贫弱群体维权保障措施。沛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周派出律师到维权站和维权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遇到紧急情况则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确保为贫弱群体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2009年8月15日傍晚,劳累了一天的赵志磊,喝了点酒,在火车铁轨旁乘凉睡着了,被一列呼啸而过的火车轧断四肢。43岁的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这一躺下,整个家也要塌了。他的妻子带着智力残疾的儿子,和刚参加完高考的女儿,求铁路部门给予救助,可人家认为责任在赵志磊本人,铁路部门没有赔偿的先例。无奈,她找到村法律援助维权岗,在维权岗值班的张铁梅在第一时间将此信息报给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马洪杰律师听了赵志磊妻子的哭诉,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这案子很棘手,按照以往的法规条例,很难得到赔偿。与铁路方协调,对方拿出《铁路列车运行安全维护条例》,似乎确实没有赔偿的余地。但马律师想到赵志磊残疾贫困的家庭,全家那一双双企盼的眼睛,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始终没有轻言放弃。一连数日,他通过事发现场详细勘查,终于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出事的铁路边原本设有防护栏,被人偷走后再未维修,且夜间未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警示标志。由此认定,铁路管理方和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马律师先后10多次跑工商部门调取工商登记,弄清事故方的准确身份。为确定赔偿责任和标准,又专门安排车辆陪同赵志磊到大医院做伤残鉴定。由于调查取证充分,掌握事实证据,铁路管理方最终同意承担责任30%,赔偿赵志磊86万元。元旦前夕,铁路管理方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陪同下,将86万元的存折送到了赵志磊的家中。赵志磊久日愁苦的脸终于露出了笑容,他说:有了这笔钱,女儿可以安心地读大学了,我也可以及时更换假肢,再让妻子学着经营特种养殖,日子是有盼头儿了。历经劫难的家庭又充满了久违的欢笑声。

  帮无力维权者开启“绿色通道”

  “只要能为残疾人办成事,解决他们困难,维护他们的权益,花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以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最广范围、最大限度地动员各方力量,力争形成全参与、普受惠的贫弱群体维权工作体系。”沛县残联理事长张玉合说。

  依托完善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从村级法律维权工作岗接到求援后,经初审合格,网报给镇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审定后指派律师承办,从贫弱群体遇有涉法问题求援到法律援助受援仅需要半小时。

  沛城镇鼓楼小区肢体一级残疾人王某,因涉及遗产分配与兄妹发生矛盾纠纷。其父亲去世后留下120平方米住房一套,被其他两个兄妹私下卖出,30万元房款被二人分掉,王某一分未得。王某之妻找到村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维权岗的值班法律工作者。接到王某妻子的投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到半小时就来到他家中走访调查,在弄清残疾人遗产继承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真相后,考虑到侵害人和被侵害人之间的关系,建议先通过调解的手段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之后,法律援助中心马洪杰主任、残联吴保随副理事长约谈王某的两个兄妹,从亲情、法律角度进行交流,一次、两次、三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王某的兄妹,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将房屋售价的一半分给王某,并答应日后经常照顾王某。翌日,王某的哥哥带着15万元现金,如约来到王某家中,兄弟俩手握着手良久。从那以后,王家兄弟的感情比以前亲近了许多。王某的妻子与其兄妹分别到村法律援助维权岗致谢。

  给孤立无助者送去法律阳光

  在一家康复中心的大厅里,脑瘫儿童钱欣刚做完康复训练,趴在妈妈的背上睡着了,嘴角露出甜甜的笑容。他的母亲袁某某握着前来看望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莹的手,久久不愿松开:非常感谢,要不是你们,孩子恐怕早就没了……

  3年前,十月怀胎的袁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当地某镇医院分娩,第二天袁某某出现小便排解不畅,新生儿发生重度窒息转院治疗。经诊断:新生儿钱欣脑瘫,袁某某左下肢静脉栓塞。袁某某为给儿子和自己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家贫如洗。

  袁某某分娩前曾在该镇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现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她无法接受,认为是院方过错造成的医疗事故。

  村法律援助维权岗了解案情后,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报案后,马上开会研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在对案情初步了解后,认为此事的关键在于病案材料。但刘莹律师介入后,开始院方不肯配合,拒绝提供病案材料。经过多次反复交涉,院方终于拿出了病案材料,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将材料送至南京东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结果发现病案材料中医生和护理人员的签名和本人的签名不符,病案形成在标明时间的一个月后,确定篡改无疑。由此认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

  经过协商调解,院方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10万元,并办理医疗赔偿协议公证。

  有了这笔钱,脑瘫儿钱欣可以继续治疗和生活。法律援助中心还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袁某某家庭提供救济和补助,以保障袁某某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徐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发启说:“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沛县建设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法律阳光切实照进残疾人家门口。但愿社会有更多这样的服务圈,为残疾人提供方方面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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