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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政府网消息】
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009年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中国残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l 2995—2006)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到基层村、社区申请并填写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二、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更好地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襄阳市城区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对具有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地域范围户籍,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扶持。扶持内容为:(1)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所办企业或项目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者,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2000元。(2)农村残疾人积极发展特色农业项目,对年产值达3万元以上农村残疾人经营者,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2000元。(3)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凡安置残疾人就业满一年以上,并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残疾人自主经营者,按安置残疾人人数每人给予600元一次性扶持。(4)设立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奖。残疾人自主创业者在残疾人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获市级政府表彰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获省级政府表彰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获国家级政府表彰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申领扶持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1)创业者本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3)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申请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5)属残疾人创办企业并安置有残疾人就业的创业者还须提供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2013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主要针对以下4类5种儿童:1.听力残疾:对轻、中度听力损失聋儿配发助听器并进行语言康复训练;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失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进行语言康复训练。2.肢体残疾:对脑瘫儿童实施综合性康复训练,制作配戴矫形器具;对先天性马蹄足实施矫形手术和综合性康复训练,对先天性缺肢、轻中度其它畸形实施矫形手术。3.智力: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智障儿童进行机构和家庭康复训练。4.精神残疾(孤独症):对3-6岁的孤独症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要求受助残疾儿童年龄在6岁以下,有户口、有身份证编号、家长自愿,由残疾儿童家长到户口所在地残联申报,残联安排进行相关的病情鉴定。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残疾儿童办理相关免费康复救助手续。
四、特困残疾学生助学补助
特困残疾学生助学补助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入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成人残疾大学生。录取当年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专科1000元、本科1500元、研究生2000元。符合以下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报:1.入学前为本市户籍;2.家庭经济困难;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