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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七条新的政策措施。
据统计,2014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24.7万人,已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持残疾人证应届毕业生可获800元求职补贴
从2014年起,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增加省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800元补贴。
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开办“网店”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优惠政策
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和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江西省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规定享受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符合条件的实体新招高校毕业生的,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要实行公开招聘
除涉密等特殊岗位之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要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凭资料办理落户手续
简化落户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凭《普通高校毕业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到就业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或户籍转移手续。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享档案保管免费
继续实施就业促进计划。通过提供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转移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大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离校未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当地省、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