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财政厅从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319.4万元,对649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据了解,自2015年我省启动“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项目以来,对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山东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专科生及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