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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残疾人诉航空公司一案今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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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诉航空公司一案今开庭审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1/22 14:05: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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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机被拒,残疾人朱兰英一纸诉状,将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航空)、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机场)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损失并公开书面赔礼道歉。今日,该案在官渡法院开庭审理。

  乘机被拒载,要求机场道歉

  据高位截瘫的市民朱兰英说,去年10月8日,她到昆明机场,准备乘坐成都航空的班机飞往成都。但通过安检到达登机口时,该航班工作人员以残疾人坐轮椅为由不允许她登机,并拒绝为她退改签机票,还建议她出安检区重新购票。

  朱兰英说,工作人员称拒载是因为成都航空在昆明机场没有设立柜台也无负责人,无法办理轮椅旅客临时申请服务。之后,朱女士要求机场相关负责人协调此事,却无人出面。于是其准备自己登机却遭到机场工作人员阻拦,在争执中被机场工作人员强行推出登机口,致其从轮椅上跌下3次,造成手部、头部、骶髋多处受伤。

  随后,朱女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张宏雷律师向其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张宏雷表示,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无障碍出行权的保护性规定。

  在起诉状中,朱兰英请求法院判决成都航空、云南机场和云南机场集团连带双倍返还机票款及相应损失共计1万元,并公开向其赔礼道歉。

  但昆明机场对此曾向媒体发布情况通报:朱兰英购票时未向航空公司出具健康证明和乘机申请。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相关规定,对朱兰英不予承运。

  机场党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航空公司两次帮助其联系改签飞往成都的航班,并两次送医,还安排了8日至12日的食宿和专人陪护。

  10月13日,云南机场向朱兰英出具《告知函》进行协商。《告知函》表示,“客票有效期为一年、可无条件改签”、“免费退票”、“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人道主义救助”等解决意见,同时拒绝赔礼道歉。

  今日在官渡法院开庭审理

  今日,该案在官渡法院开庭审理。云南机场认为,该案是航空运输合同纠纷,而纠纷双方应该是朱兰英和成都航空,自己并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同时,朱兰英自身存在过错,朱兰英属于高位截瘫的病残旅客,且无人陪伴前来乘机,也没有向承运人申请,也没有预先经过承运人的同意,承运人无法对其进行安排,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的规定,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

  对于朱兰英要求赔礼道歉,云南机场认为该案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不是民事侵权纠纷,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应当包含赔礼道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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