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论坛热点讨论法律维权 → 兰州:残疾人运动员就业补助政策将延长三年

分享到:

  共有322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兰州:残疾人运动员就业补助政策将延长三年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风雨同路人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蜘蛛侠 帖子:1039 精华:0 积分:9561 金钱:13320 金币:0 魅力:5882 威望:0 登陆:11 注册:2011/3/4 14:17:19 近访:2017/12/6 8:33:53 在线:在线0天0小时0分钟.
离升级差0天20小时0分钟.
目前等级0
兰州:残疾人运动员就业补助政策将延长三年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4/9 10:48:54 [只看该作者]

贴子已被锁定

  鑫报讯2005年兰州市近郊四区清理取缔了营运性摩托车,并就残疾人从事摩托车运营人员(以下简称“残运人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部分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为使原残运人员的生活得到保障,兰州市政府决定继续延长原残运人员就业补助政策。  近日,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原残运人员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使这部分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就业有出路、贫困有救助,切实保障好原残运人员的切身利益。其中要求,继续选聘原残运人员到街道、社区协助清理卫生、监督并落实“门前三包”,发现并及时报告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的事件,配合区、街道残联和社区做好相关工作。将原残运人员200元/月的就业补助政策延长3年,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补助人数根据城中村改造、农转非等情况重新核定。就业补助金市区各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部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就业补助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接受审计、财政和社会监督。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按比例就业、扶持个体从业、开辟公益性岗位等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拓展原残运人员的就业渠道。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