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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新年伊始,澄迈给全县残疾人送“新年礼物”。记者今天(1月3日)从澄迈县残联获悉,澄迈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生活补助面。
据了解,自2014年1月1日起,澄迈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并将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政府代缴。
扶持弱势群体补助是澄迈率先在海南实行的一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全县享受的人数为1600人,2014年1月1日起,澄迈决定将弱势群体扶持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并逐年增加弱势群体扶持资金的预算,每年按照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但尚未享受各类生活补助的残疾人的20%比重,不断追加补助名额,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尽量将困难残疾人覆盖进来。
新年伊始,澄迈还决定将阳光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截至目前,澄迈全县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数为8391人,占全县残疾人总数的34.93%。其中农村户口7581人,占持证残疾人比重90%;城镇户口810人,占持证残疾人比重10%;重度(一级)残疾1845人。(记者张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