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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市:保障残疾人利益 杜绝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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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障残疾人利益 杜绝弄虚作假  发帖心情 Post By:2016/8/23 10:33: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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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监管及追责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审批发放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各类想蒙混过关办《残疾人证》的行为以及“人情证”“关系证”等违规违法现象说“不”,还要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是让享受到政策的残疾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让违法违规办证的人没空子钻。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想办《残疾人证》的,评定医师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病历资料的,不得为其进行残疾评定,并登记在案,及时通知区残联,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办证申请。残疾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残联和街乡镇残联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帮助申请人非法取得《残疾人证》的,经查实后,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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