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论坛热点讨论残友热议 → 解读《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三)

分享到:

  共有6291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解读《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三)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风雨同路人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蜘蛛侠 帖子:1039 精华:0 积分:9561 金钱:13320 金币:0 魅力:5882 威望:0 登陆:11 注册:2011/3/4 14:17:19 近访:2017/12/6 8:33:53 在线:在线0天0小时0分钟.
离升级差0天20小时0分钟.
目前等级0
解读《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三)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8 17:21:42 [只看该作者]

贴子已被锁定

       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记者 王玲)北京“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日前正式发布。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北京将率先形成更加完备、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残健和城乡“两大差距”进一步缩小,使首都残疾人事业在体制机制、保障水平、服务能力、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北京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全社会残疾风险进一步加大,预测2011年至2020年残疾人口年均增长约2万人,将对本市医疗卫生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新的挑战。

残疾人医疗康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十二五”期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对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不断完善体现残疾人特殊需求、政策相互衔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改进社会保障技术手段,加强社会保障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实现由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变。

       加大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实施“超龄”残疾职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趸缴补助办法,确保所有残疾职工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残疾人参保给予支持。将残疾人医疗康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报销优惠措施。

研究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全面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三级预防工作。针对遗传因素、疾病伤害、环境行为、精神障碍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

        普及孕前检查和产前筛查与咨询服务,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0-1岁儿童出生缺陷监测,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卫生行政部门有计划地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加快建设北京市康复医院,逐步将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市、区(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康复职能,配备适宜的服务设施和人员,规范康复服务内容。

人口30万以上区县必须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普及学前康复教育。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儿童。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机构要设立残疾儿童学前班(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保障机构内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扶持民间力量举办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普及残疾儿童1-3年学前康复教育。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制定和实施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加强特教学校建设,优化校园软硬件环境,改善特教学校康复工作条件和无障碍环境。按照人口在30万以上的区县必须建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没有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区县必须尽快建立。

       扩大残疾人职业教育和中高等教育规模。加强盲校、聋校高中教育,培智学校增设职高部。稳步扩大残疾人高中招生规模,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完善专业设置,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辅助设备和信息无障碍等服务,为肢体、听力、视力、言语等残疾人进入普通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创造条件,探索开展普通高校融合教育试点工作。

北京将修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修订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使用效益的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安置残疾人就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

        整合完善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等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补贴和奖励标准。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无障碍环境改造和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加强劳动监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残疾人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制定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发展的办法和系列配套措施,加大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扶持和服务力度,提高集中就业残疾人收入水平。民政部门组织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由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优先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服务。

试点建立重度残疾人“家庭病床”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助残)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拓展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特殊需求的服务项目,不断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做实做好居家助残服务工作。

         建立服务单位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通过资金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服务单位的扶持力度。试点建立重度残疾人家庭病床,为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制定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营资助和管理办法,加大对温馨家园的投入力度,充实温馨家园的有效服务载荷。统筹规划本市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在目前温馨家园服务无法有效覆盖、残疾人口150人以上的社区(村),可以再统筹建设一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重点开展职业康复劳动、日间照料和精神文化服务。

        完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满足残疾程度较重,不宜参加职业康复劳动残疾人的社区日间照料需求。建立助残公益心理热线,加强残疾人及其家庭心理咨询服务。健全社区养老(助残)志愿者队伍。

 

延伸阅读: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日前公布。未来5年,北京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将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将适宜的社区康复训练项目列入该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规划》规定,完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报销优惠措施;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服务功能,根据需求逐年提高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街道、乡镇比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建立心理干预服务组织。

  根据《规划》,北京市将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该市各级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康复服务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卫生、教育等部门联手培养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有关资格认证、职称评定、培训奖励制度。“十二五”期间,每年选聘、培养康复和辅具服务专业人才200名。

  另外,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将适宜的社区康复训练项目列入本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实现医院治疗、机构康复、社区康复之间的有效衔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