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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盲小伙告公交争得免费乘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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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小伙告公交争得免费乘车权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5/25 9:48:3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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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孟海彬要与驻马店公交公司较个真。朱剑锋/图

        事件:驻马店盲人小伙乘坐公交被强制要求购全票。起诉公交公司,要求退钱、赔礼道歉结果:公交公司返还1元乘车款、公开道歉、一次性给予原告人道主义帮助6800元影响:今日起,盲人持残疾人证乘坐驻马店市内公交车均免费

  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文图

  2012年3月22日,驻马店盲人小伙孟海彬乘坐驻马店市内的6路公交车,未能享受盲人免费乘车的优惠待遇,反被司机强制要求购买全额车票。孟海彬对司机此举非常不满,向公交公司反映情况却毫无结果。孟海彬于是以一般人格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要求公交公司返还1元票款,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5月21日上午,孟海彬向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提交了诉状。5月23日,法院启动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对此事立案。5月24日,法院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返还乘车款1元,并公开道歉,同时一次性给予原告人道主义帮助6800元。

  2012年3月22日下午,驻马店市确山县盲人按摩中心按摩师孟海彬与朋友李金生(盲人)一起外出办事。乘坐驻马店市内的6路公交车时,孟海彬拿出残疾人证向司机要求免费乘车,公交司机竟回答“不可能”,无奈的孟海彬只得购买全票。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孟海彬说,

  “我在别的城市坐公交车是能免费的,但是我在本地坐公交车,却从来没有享受过免费的待遇,上车时拿残疾人证要求免票多次,但是都不行,有时司机态度还很恶劣,说"公司没有这个规定,残疾人证也不管用"。”

  为查清不准盲人免费乘车是司机个人

  行为还是公交公司没有规定,孟海彬和李金生多番打听,终于找到了驻马店公交公司的地址。“我们去公交公司反映了这个问题,公交公司的人说知道有这个规定,但是现在实施不了。”李金生说,“他们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用"残废人"称呼我们,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

  孟海彬是一名80后青年,在读屏软件的辅助下,他经常上网浏览信息。“因为自己是盲人,平时也会关注这方面的政策。”孟海彬说。

  与孟海彬同行的李金生,是著名的“盲人自考河南第一人”。2012年1月,为了促进盲人医疗考试改革,他曾亲赴北京向中残联盲人

  按摩指导中心送上写有“因障碍考试无助,闻改革光明有望”的锦旗。自考维权的经历使他更加熟悉了《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明确规定了盲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是免费的,公交公司不执行就是违法!1元车票是小事,侵害我们残障人的合法权益是大事!”李金生说。

  对公交公司不予免费反而严重伤害自

  尊心的行为,孟海彬不愿再忍气吞声,和李金生商量之后,决定起诉公交公司,“用《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公交公司要按照法律办事,(法律)规定了就要执行,我向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返还我1元钱票款,并且向我书面赔礼道歉。”孟海彬说,“我就是要为残障人的合法权益讨个说法!”

  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年轻女律师刘伟经常上网,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孟海彬。获悉孟海彬准备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和盲人朋友维权时,刘伟当即表示将为孟海彬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盲人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政策。在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也都有明确规定。”刘伟向记者介绍,“法律赋予盲人免费乘车的权利,公交公司作为义务主体,应执行法律规定。本案的被告不仅侵害了当事人免费乘车的合法权利,其司机言辞冷漠、态度恶劣,更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间,刘伟不辞劳苦,奔波于驻马店和郑州之间,为孟海彬搜集证据、写起诉状,并于5月21日上午向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提交了诉状。

  针对原告是盲人,诉讼存在很多不便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在对该案受理费进行缓交的基础上,及时启动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对原告诉讼材料进行立案审查。5月23日,驿城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并迅速转到业务庭办理。

  该院民一庭接到案件后,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一、被告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返还乘车款1元。二、被告接受媒体采访,公开道歉。三、被告一次性给予原告人道主义帮助68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被告自愿承担。

  “从明天(5月25日)开始,驻马店的350余辆公交车将对所有持残疾人证的盲人朋友进行免费乘坐。”5月24日,驻马店

  市公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伟在驿城区法院当场表态。实现多年夙愿的近20名驻马店籍盲人代表拍手称快。情绪激动的孟海彬大声说:“我对这个结果相当满意!”

  一场纠纷,最终调解,双方皆大欢喜。此案虽小,但意义很大。曾代理“河南残障人优惠乘车第一案”的张娟律师认为,优惠乘车权是残障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残疾人保障法》中仅明确规定了盲人免费乘车的权利,其实聋人、肢体残障人等也有方便出行的需求。目前北京市已确定全国残障人持残疾人证都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广东、福建、陕西也有其他类型残障人免费、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明确规定。希望法律法规应做相应完善,排除“户籍歧视”,不分残疾类别和程度,保障所有残障人优惠乘车的权利。

  最新进展驻马店市内公交盲人持证免费乘坐

  协议达成后,驻马店市公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记者:黄总,请你谈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事情?

  黄伟:出现这种事情首先由于我们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其次也有一定的特殊背景,驻马店市的公交车有一部分是私人运营的,这其中就包括拒绝孟海彬持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坐的6路公交车。我对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出这样的事情表示非常遗憾,并再次向盲人朋友道歉,这不是炒作也不是做作,我们是发自肺腑!

  记者:事情发生后,公交公司是怎么处理的?

  黄伟:我们从驿城区法院获悉情况后,立案当夜赶到盲人兄弟孟海彬位于确山的家中进行道歉,并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达成了今天的协议。今天下午回去我们就召开会议,让广大司乘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5月25日起,我们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驻马店市内的350余辆公交车均免费让所有持残疾人证的盲人乘坐。我们将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盲人朋友们的监督。

  记者:盲人今后可以免费乘车了,比如残疾人等其他社会特殊人员能不能在今后也享受到优惠?

  黄伟:目前在驻马店市乘坐公交享受优待的对象,只有义务兵和革命伤残军人,他们只要持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坐。驻马店有残疾人六七十万,我们暂时还不能对所有的残疾人实行相关的优惠政策,我们将积极对周边城市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搭乘;其随身必备的代步等专用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主要车站应当有计划地为残疾人增设售票窗口。

  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集体、私营客车)。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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