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是《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和《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防盲治盲工作、实现2020年消除可避免盲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为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们制定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工作标准开展工作,注重创新和实效,对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以便研究解决。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
1 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项
项 目
工 作 标 准
领导机构
政府及残联、卫生、民政、财政、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领导机构。
实施方案
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中明确列入“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卫生工作规划、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及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目标、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
例会制度
建立白内障无障碍专题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有会议记录。
部门职责
残联、卫生、民政、财政、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等部门有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
县以下单位工作计划
乡镇(街道)、医疗单位有白内障无障碍工作计划。
检查验收
根据《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制定县检查工作方案,政府组织检查并有检查报告。
落实经费
参照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贫困患者手术补贴经费220元/例标准,落实地方经费。
建立数据库
建立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统计本地年度白内障手术数。 2 白内障筛查及组织输送无障碍
眼保健网络
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初级眼保健网络,三级有专人负责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筛查队伍
建立筛查队伍,有筛查人员名单,有筛查工作记录。
筛查标准
按照白内障临床诊断标准进行白内障筛查。
贫困患者筛查
按照当地贫困标准有计划组织筛查,建立贫困患者登门筛查制度、完成筛查登记造册。对贫困患者进行拉网式筛查,贫困患者没有遗漏、没有上找。
贫困患者输送计划
有贫困患者手术输送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转介服务
对疑难和其它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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