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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弱困残疾群众,为残疾人提供专项法律援助,10月18日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大红门街道联合成立了我市首家“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区残联理事会理事长冯建保、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郭俊宝、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权利、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王爱珍、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石伟英等领导出席了成立仪式。出席成立仪式的还包括区法律援助中心、大红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以及社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等。
大红门地区共有残疾人一千四百余人,包括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语言障碍残疾等,“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的成立旨在针对以上残疾人群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专项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下设“一厅四室”:“一厅”为残疾人接待厅,“四室”分别为调处室、宣传室、资料室、互助室。其中,接待厅为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的窗口,具体功能是对来访残疾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对各类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登记分流,对法律咨询、代书等援助方式进行当场援助。调处室的职责是负责对接待室移送过来的残疾人涉法民事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宣传室主要职责是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法律宣传。针对残疾人法律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资料室负责购置、保存残疾人维权法律参考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视听资料等,尤其是盲文资料,供“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内部使用,并可由残疾人阅览。互助室的主要职责是积极为残疾人维权提供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残疾人代表对残疾人维权工作、所遇具体涉法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安排残疾人朋友现场说法,并邀请专业律师主持点评。通过“一厅四室”的集中设立,使残疾人的各项法律援助需求都可得到快捷的解决,充分提高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建立了法律工作者接待日制度,每月25日上午由一名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接待厅直接接待来访残疾人,负责接听处理“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热线(010-67236426),负责网上咨询信箱dhmjdsfs@126.com的管理工作和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卡,安排协调上门服务。
“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突出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项针对性,整合了社区经济、法律、人力等资源,将为该地区残疾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相关服务。同时,大红门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的成立,也将带动我区其他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开展,争取使社会各界都能加入到关心残疾人、理解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队伍中来,完善残疾人服务,推动本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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